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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鹿死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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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堆上的竹筒中发出阵阵香气。

    方芳走了过去,把竹筒取了下来,从筒口往里看,黄澄澄的蒸鸟蛋火候正好。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听到肚子里“咕噜噜”一阵乱响。

    “开饭啰!”她把竹筒放到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头上,却不知道怎么才能吃到口。

    “带勺子没有?竹筒那么深,怎么才能吃到啊?”方芳走过去踢了那男子一脚,问道。

    “把竹筒掰成两半,我已经在上面划了口子,不用多大力的。”男子翻了翻白眼,“没有我,到嘴的食物你都吃不到!”

    方芳果然在竹筒上找到了刀划出的口子,依言一掰,竹筒应声而裂,分为两半,满满一筒热腾腾的蒸鸟蛋呈现在她的面前,香气扑面而来。

    小警察这时也放弃了呼叫“村长”,走了过来。看得这金黄的、香气四溢的蒸鸟蛋,小警察看了一眼被捆住的男子,感叹道:“你这厮真让我大开眼界了!了解情况的知道你是来犯罪,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你来野炊呢!”

    “警察哥哥,一起吃?”方芳问道。

    小警察眉开眼笑道:“这是邀请吗?面对如此美女美食,我如果拒绝我就是傻瓜!”

    “你要吃你就是傻瓜!那些人快到了,你应该站到路口,看见有人来就把大石头滚下去砸死他们!”男子在树下叫道。

    小警察愤愤地指着那男子说:“第一,这里不会有人来;第二,即便有人来,也未必是坏人;第三,即便是坏人来了,也不能用石头砸。你真是空长着英俊的外表…咦!你现在的外表和内心统一了!”

    小警察夺过方芳手中的树枝扔在地上,摇了摇头,“像我们这样有品位的文化人,吃饭得讲究格调!我敢说,用竹筷绝对比用木筷有格调。为什么?郑板桥说过,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你稍等片刻,我分分钟给你做双竹筷!”

    小警察弄来根竹枝,开始做竹筷。

    “哎,警察哥哥,你先前对那厮很好喔,为什么?”方芳强忍住饥饿,和小警察搭话。

    “在黑色的风起的日子里,在看见候鸟南飞长鸣的日子里,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千万年时光缝隙的流转中,我总是泪流满面。因为,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我的同类!”小警察的手停住了,他仰望天空,幽幽地说道,“然而,孤独就像无边无际的海水将我包围,我看不到海岸的方向,因为我的同类是那样的稀少…”

    “哎哎,你能不能简短点说?”方芳厌烦地催道。

    “你这是为难我啊,平铺直叙不是我的叙事风格。我的叙事,必然带有黄易的宏大,金庸的细腻,梁羽生的古雅,古龙的险峻,琼瑶的缠绵,江南的雄奇,沧月的瑰丽,九把刀的幽默,南派三叔的诡异!”小警察神色泰然地说。

    “我希望你追求欧阳修的精炼!别那么啰嗦!”方芳喝道。

    小警察点点头,“我尽量。”

    “万事万物都是有联系的,我和他的联系在于一个共性—孤独!”小警察淡淡地说,“这种孤独感,我称之为‘帅的忧伤’!物以群分,人以类聚,当找不到同类的时候,我们会感到无边无际的孤独!就如同你跋涉在沙漠之中,你看到一株荆棘都感到欣喜,因为在那种环境下,她就是你的同类,你们都是生物!当你在美国见到一个中国人,你会感到亲切,因为你们是同类,是黑头发黄皮肤的华人!以此类推。像我这个级别的帅哥,很难在现实中找到和自己一个档次的帅男人,这让我备感孤独!这样说,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我遇到同类—就是同级别的帅哥的时候,会感到找到了同类,会不由自主地感到欣喜。先前遇到那厮,我被他的外表迷惑了,感受到同类相遇的喜悦,谁知他是个坏蛋!徒有其表啊!”

    小警察接着做他的筷子。

    “对了,你刚才说道,用欧阳修的叙事风格叙事此事,其实也容易:某缉盗山中,见盗隐隐然有宋玉潘安之貌,引为同类,惺惺之感生焉。”

    竹筷子终于做好了,小警察恭恭敬敬地把筷子递给方芳。

    “即便在野外,也只有这样的筷子,才配得上这样的美食、这样的美景、这样的美女!”

    方芳接过筷子,默默地放在面前的大石头上。

    “现在格调是有了,饭只怕是没得吃了!”她慢慢地举起双手。

    “怎么啦?”小警察问道,他回过头去,只见三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拿着枪站在身后,枪口正对着自己和方芳。

    小警察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慌,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对方芳说:“现在啊,军事爱好者都爱弄把仿真枪玩真人cs,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我一样玩真枪!没错,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警察站了起来,对那三个男子说:“你们拿着仿真枪到处窜,吓着这位小姐了!你们这么调皮,你们家人知道吗?”

    “呆子!”绑在树下的男子低声骂道。

    站在中间的大汉戴在墨镜,小警察看不清他的表情。片刻后,他举起枪,“砰”的一声,惊得鸟群扑棱棱地飞了起来。

    小警察的脸一下变得苍白,“不是仿真枪是吧?那就是非法持有枪支!这是犯罪知道吗?不过如果现在你们主动把枪交给我,你们会得到从轻发落!”

    小警察的语速很慢,好像意识到自己的话产生效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带墨镜的男子显然是领头的。他用左手抚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在思考。

    “你想好了没有?我们警方办案,一向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小警察想进一步加大心理攻势。

    “想好了!我们不与警方结仇,你交出你的配枪,可以安全离开这里,至于这位小姐,”墨镜男打断小警察的话,指了指方芳,“是我们的朋友,被那个女人劫持来的,我们私下里会解决好的,就不劳烦警察同志了!”

    方芳面露喜色,“你们是白总派来接我的?”

    墨镜男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又一个呆子!”绑在树下的男子低声骂道。

    小警察勃然大怒,一拍石头站了起来。

    “这是法治社会!不允许任何人私设公堂!我负责的案子我会负责到底,绝不允许你们把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私自带走!还有,你们非法持枪,必须跟我到派出所去接受处理!”

    小警察说完,伸手到腰间摸枪。

    “那我就没有办法了!”墨镜男说道,对准小警察的胸膛扣动扳机。

    “砰!砰!砰!”三声枪响,小警察的身形猛地向后倒去,他的头撞在大石头上,鲜血慢慢地渗了出来,从他略显稚嫩的脸上蜿蜒流下。

    方芳目瞪口呆,这时她才确信,眼前这帮货色绝非善茬,连警察都杀,必然是穷凶极恶之辈,今天的麻烦大了。

    墨镜男使了个眼色,他身边站着的脸上有一道刀疤的大汉走到方芳身边,把枪口对准她的脑袋。

    “为…为什么?”方芳哆哆嗦嗦地问道。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对我们而言,这只不过是一桩生意而已,就像卖菜的卖出一把小青菜,卖红薯的卖出一个烤红薯。”墨镜男慢腾腾地说,“你算幸运的了,有两个人给你陪葬。早死早投生,下世变好人!”

    方芳瞟了一眼树下绑着的男子,只见他似乎在用力挣扎,但没挣脱。

    方芳闭住眼睛,两行泪水顺着她白皙的脸颊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