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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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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荔第一次发现陶哥不对劲儿是在启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们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馆歇脚,摊主泡好了茶呈上来,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骂了句粗话,说,“这鬼玩意儿是漱口的吧?”

    摊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讲究一团和气,平时就算被客人刁难通常也是用笑脸化解,可是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无心的话很可能就会引来祸患。

    摊主阴着脸走了,同行中有人过来指责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识的随口一说,谁知道被他听见了,再说我说的也没错,这茶本来就难喝。”

    那人道,“三爷怎么越来越娇气了,以前出门在外也不见你嫌东嫌西。”

    陶哥这时忽然站起来,勾住樱荔的脖子把她揽在怀里,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没喝过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这辈子都喝不下去别人泡的了!”

    樱荔对这种身体接触很是反感,当即就甩了陶哥一个耳光,陶哥的皮肤很粗糙,她这一掌打下去手比对方的脸还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樱荔撒腿就跑,陶哥这回不追了,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在他心里,女人和男人还是有很大分别,男人被他摸一把不吃亏,女人就不行了,他在原地懊恼的不得了,觉得自己太不要脸了。

    他不但不要脸,而且还傻,每天和荔子形影不离竟然没辨出雄雌,现在细究下来,其实有很多蛛丝马迹可以证明荔子是个姑娘,可他不论是脑子还是行为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派,丝毫没往那方面想。

    陶哥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正打算找到荔子和她道个歉,正在这时却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惊呼。

    那声音正是荔子的。

    他循声追过去,只见他们落脚的茶馆被一伙袒胸露乳的男人团团围住——这是遇到山贼了。

    他们的行车辎重落入山贼之手,手下的伙计和护卫都被绑了起来,对方仅用这么一会儿功夫就能将自己的人一网打尽,可见敌我实力相差悬殊。

    陶哥在想,自己单打独斗肯定是以卵击石,可是独自跑路又太不讲义气,他犹豫中,眼睛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山贼其中一人拿着滴血的刀指着一个晕倒的少年道,“老大!这人我们还没碰她,她就自己晕了!”

    被众人称为老大的人正在乱翻商队的行李,他是个大老粗,只认金银和珠宝,所以看见一箱箱茶叶简直是怒从心中起,他对茶馆摊主怒喝,“费了半天劲儿折腾老子,结果就搜出来几箱茶叶?你也好意思叫人给我通风报信?”老大心情不佳,听见手下人问话,他走过去踹了踹晕倒的少年两脚,“是不是装晕?城里人最狡猾!”

    他连踹了好几脚,晕倒那人也没反应,正在这时,忽然身侧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和他身量差不多的彪形大汉提着刀朝他砍过来,老大提出腰间佩刀一挡,轻松躲过了来人的攻击。

    被绑架的商队的人这时候惊呼,“陶哥救我们!”

    陶哥和山贼老大单打独斗已经很吃力了,他虽然在招数上颇有章法,奈何力量终是不及对方,很快就败下阵来,山贼老大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饶有兴味的看他,“明明你能跑,却还是回来送死,算你讲义气!我张德的刀一不砍忠臣,二不砍义士,三不砍女人!”他将刀扔到一边,“给你个机会,我们为求财来的,兄弟们折腾一天也累了,不能白忙活,你给家里写封信,叫人来赎你吧,在此之前,你跟老子回寨子,老子好吃好喝招待你,不伤你一根毫毛,怎么样?”

    陶哥咬咬牙,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他这回出门带的人手不够呢?他面上却很痛快的答应了,他指着地上的少年道,“你们还得找人给她看看伤!”

    张德不是亡命之徒,劫财也不想闹出人命,他把陶哥和樱荔带回山寨,对其他人道,“你们主子的命捏在我的手上,该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说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去。

    樱荔和陶哥被关在一起,她醒来之后得知了事情原委,深感自己命途多舛,什么糟心事都被她遇上了。

    小喽啰送了晚饭进来,樱荔不肯吃,陶哥掰了块馒头递给她,“小荔子?还生我气呢?我也不知道你是个女的,要知道你是女的,我怎么也得娶你过门再对你……”

    樱荔怒目瞪他,“你还敢说!”

    陶哥赔笑道,“我不说了,你别生我的气,赶紧吃东西吧,吃饱了饭才有力气逃命。”

    到了这个份上,樱荔也顾不上和他闹别扭了。“逃命?你爹不是会来救你么?”

    陶哥苦笑的说,“谁知道这帮山贼胃口有多大,我们家老头子那么爱钱,万一他们出价太高了,老头子可不一定愿意花钱赎我,所以说,咱还得靠自己!”

    樱荔被他噎的说不出话,人家山贼本来就没想劫持她,要不是他瞎热心非叫人给她请大夫,她也不会被带到这里来,她真是流年不利,想到自己出门带的顾行之给她的银两和通关文书的包裹都丢了,她就憋屈,和陶哥闹翻后,她要不是为了这个包裹也不会跑回茶馆,结果一回去就看见了血腥,当场就晕倒了。

    她觉得自己太没用了,但是自怨自艾无济于事,还是得想办法逃出去,她往嘴里塞了个拳头大的馒头,用力的嚼,用力的咽,一定有机会跑的,她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