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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4章 记忆中的乔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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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陈静在奶茶店中,并没有聊得太多。

    双方之间,虽然在短暂一天中互为闺蜜。但实话说,各自并不会因为称谓不同,而变得多亲密。

    简单聊了乔松,又不想多聊乔松,那……陈静选择告辞,离开了这里。

    有时候痛快一点,让双方都好受。

    而白桦,继续留在奶茶店中,给自己点上第二杯奶茶。

    “呵…”

    忽然间,她好想笑。现在一杯奶茶要十五元,记得上学时候才卖不到八元。

    而对于每个女孩子而言,在冬日之中都会喜欢一杯暖暖的奶茶。很惬意,也很暖心。

    可有一个男人,在奶茶还卖八元钱一杯时,却很抵触这玩意。

    那会他还是个男孩,口口声声道:“白桦,奶茶这玩意容易让女孩子长胖。”

    “哼!子苏胖胖的,你总喜欢偷瞄她。”

    “人家那叫丰满。”

    “我不管,我也要变丰满一些。”

    “其实…其实你那里也很大了,能让我摸…不,得机会让我看一眼吗?”

    “滚开了,臭流氓。”

    可能是因为刚刚和陈静,一起聊起了乔松。正在喝着奶茶的白桦,脑海中忽然蹦出这段和乔松当年对话。

    其实老早她就知道,上学那会太节约的乔松,八元一杯的奶茶算是奢侈品。白桦更记得,那天之后…

    在第二天时候,乔松就给自己端来一杯热热的奶茶。当时的她,真的好后悔。

    乔松每天学习、足球训练之外,已经足够的劳累。不用多说,他又偷偷去学校后面李婶面摊那,打短工去了。

    哦…看着桌面的点点泪珠,白桦意识到自己流泪了。

    好久没有回忆和乔松曾经过往,可以前回味之时会疼,但不会流泪。这次流泪了,为什么偏偏有幸福的感觉。

    真的,好奇怪……

    有些久远,但记忆是那么深刻。自己在学校之中,是典型的乖乖女。因为长得漂亮,出身高贵。

    每天都要收到好多封情书,但那里面从来没有乔松的。他可是一个,一口气同时给七位女生递情书的人啊!

    而那时的他,是全校臭名的问题学生。除了宫老师之外,没人能管得住他。

    “呵…”

    明明还在流泪,可自己又笑了。白桦知道,又想到了那一天。

    是周末,许多同学都回家了。自己因为老家不在淮西,选择留在校中。闲来有空,自己从后门走出独自逛街。

    然后看到了,在拐角修鞋地摊上,赤脚而坐的乔松。

    那时他们虽是同班,可很少有交流。但毕竟是同学,在大街上遇到了总要打个招呼。

    可当自己走过时,乔松扭转了身躯,假装没有看到。

    然后自己看到,修鞋师父手中那双破烂不堪的足球鞋。乔松很穷,这一点班里人都知道。

    能到省重点读书的人,大部分都有着良好家境。所以乔松的穷,显得格外突兀。

    白桦记得太清楚。其实那一瞬间乔松余光,在偷偷看着自己。他的眼神中,夹杂着些许自卑。

    回忆到这里,白桦趴在桌上,泪水已经崩溃一般。

    乔松,今天好想你。就让我,肆无忌惮的回味吧!

    还是在那一天,逛街的白桦,在商场之中想买一双男生的球鞋。当时她觉着自己,只是同情那个外表,总是坏坏的男生。

    买了!

    可要怎么送给乔松呢?要知道当时是校园,女生主动送男生礼物,那代表着……

    白桦可不想,让一个刺头和自己有绯闻。所以偷偷来到教室,将球鞋放入他座位抽屉中。

    然后很无意的,看到了他的日记…说是日记,好像也不多。最多只是乔松,写给自己的只言片语……他的字,好丑。

    可里面内容,有些可爱:“总有一天,我要成为杰拉德一样的球星,我要在安菲尔德球场踢球。”

    “等当了球星,我要在淮西买房子,把我爸、妈接过来在城里住。”

    “我还要孝顺师父…希望我当了球星,师父就不揍我了。他昨天踹我一脚,真疼……”

    “昨天师娘让我去家里吃饭…被师姐赶出来了,说我脚太臭。好冤枉,是她让我脱鞋的。”

    “刘子苏真混蛋,不就是和七个女生写情书吗?还给我公开…要不是看她漂亮,真想骂她。”

    丑丑的字迹,有些平凡的说道。可是白桦看着,觉着那个男生很好玩。毕竟她作为女生,并不了解男生心中一面。

    虽然知道,偷看日记是不对的,可真有些忍不住。直到……

    抬起头的她,看到乔松已经站在面前。他的手中…好厉害,拿着六个馒头。虽说学校馒头个不大,可白桦最多也只能吃两个。

    而他的饭盆里面,只有一大片菜粥粥…白桦很少在学校饭堂吃饭,她听说那里的饭菜很难吃……

    哦,这会好像不是思考这个时候,脸色微红的她腼腆的开口:“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看你日记的。”

    “昂!”

    “‘昂’是什么意思?”

    “没事。”

    随后的乔松,随手扯回自己日记本,端着饭盆到另外一个角落中,开始吃了起来。

    白桦记得太清楚,毕竟那是她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做狼吞虎咽。六个馒头,约莫也是几分钟时间,乔松已经吃了差不多。

    回想到这里,白桦在奶茶店中,似乎明白了一些。

    乔松为什么要回班里吃饭,因为那天教室里没人。而他那一盆菜粥,怎么看都是……

    眼泪还在继续,但不是为自己而哭,只是为乔松。

    当时的他,每每在吃饭时候躲开很多人,可以说是自卑,但何尝不是乔松自己存留的骄傲?

    而到如今,月入也几十万的乔松。给三妹花钱从来不省着,子苏动不动带着所有人大吃特吃,乔松只是乐着看着。

    他自己呢?

    还是那么随意,从来没有名牌加身。吃个饭,最多还是拉面、板面。可以说,这是乔松的习惯,也是他随性一面。

    但解释总是双面,唯有穷过的人,才知道金钱来之不易。

    白桦印象中,刚接触的乔松太穷,但他总是带着骄傲。因为那个男孩始终相信着,自己总会在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