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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只狗引发的血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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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手指的一小撮光,除了帮叶息提高修行以外,还帮他多赚了一些灵石。

    他现在不用再从灵石中吸取灵力,灵石自然可以省下好多,另外拜《万像灵识诀》的帮忙,他用来种地的五行诀也都有提升,他那一亩三分地的产量增加了不少。收获那天,他咧开的嘴角就没合拢过。

    牧溪散人简直是他的幸运星呐!自从捡到《牧溪散记》,他是修行、灵石双丰收!改天有机会一定要祭拜一下这位素未谋面的高人。

    叶息不是随便想想,和白雪到芜台镇的时候,他真去买了些香烛纸钱。

    白雪把小微宠上天了,手里有灵石大多花在小微身上。这次又要给小微做新衣服。

    小微的衣服多得都没地方放了,白雪自己只有几套旧衣服,裤腿衣袖都短了,形象别提多滑稽了,可自己全然不上心,眼里只要一个小微,准确地说是只有一个顾桃花。

    幸亏顾桃花只在界报里现身,这要是俩人真在一起了,说不定就是渣攻贱受的节奏。叶息一面暗中编排二师兄,一面独自在法宝一条街闲逛。

    掂了掂满面的灵石袋,哥如今也有点身家了,再不是两年前那看什么都只有干瞪眼的怂样,别的不敢说,一、二品的法宝也是可以买几样的。

    叶息自我感觉良好地东瞄瞄西瞅瞅,时不时停下来买些东西,不知不觉就逛到了灵兽一条街。

    这里是专门卖灵兽的集市,街道两旁全是大小不一的笼子,笼子里装着各种形态的灵兽,很像21世纪的宠物市场。当然,灵兽中也不乏猛兽,不过在芜台镇这种地方也难有很高级的灵兽。

    叶息很想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灵兽,可惜云绶山的灵兽虽多,但级别高的他驾驭不了,级别低的他又看不上,因此动了到集市买的念头。

    耳闻高低起伏的嗥叫声,鼻嗅不甚清爽的气味,叶息在街上转了一圈。他的目光被一只形似犬类的灵兽吸引住。

    这只灵兽太像狗了,还是杂毛土狗跟哈士奇的杂交品种——身披土狗的皮,顶着哈士奇的狗脸。它似乎比较年幼,和刚能站稳的小狗体型差不多,狗脸仍属于萌正太的类型,但一双黑溜溜的眼珠上下忽闪,已经初具二货雏形。

    自那次坑爹的书穿到现在两年多,叶息是第一次看到21世纪里熟悉的形象,实在太有亲切感了。

    他蹲下来捧着狗头,与狗灵兽眼对了眼。灵兽哈士奇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瞬,伸出舌头舔/了舔的手指。

    叶息的心肝颤了一下,想起以前养过的一只哈士奇。

    那只狗叫小宝,买来的时候是只小奶狗,比这只还要小一点儿。他把小宝当儿子养,一把屎一把尿的养大了,却被女票带去郊外玩的时候弄丢了。

    女票回来向他道歉时,他二话不说便打车去找。郊外那么大,怎么可能找得到,他只是听小卖部的老板说,有只狗坐在店门前等主人,等了好久不见人来,后来自己走了。

    不知道小卖部的老板说的那只狗是不是小宝,反正叶息当时是难过死了,回去后不好意思怪女票,但从此之后再不养任何宠物。

    这刻乍见灵兽哈士奇,勾起了他对小宝的滔滔思念。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努力地适应这个世界的同时,心底深处总有一份挥不去的孤独。那个可能回不去的、名为21世纪的世界,时不时会在他的梦里出现,毕竟那里是他的来处。

    尽管狗灵兽并不是一只真正的哈士奇,但那一点熟悉的影子牵连出压抑心中的记忆,几许迷茫,几许酸楚。再看手中的狗头,便生出浓浓的亲切感。

    “小公子可有钟意的灵兽?”摊主看他面有喜色,便抓/住机会过来殷勤询问。

    “这是什么灵兽?”叶息轻轻抬了抬手里的狗头。狗鼻子立刻在他手边亲昵地嗅来嗅去。

    “它是……呃,哮天犬……”

    叶息震惊地张开了嘴。

    “……的后代。”摊主讪讪地笑道:“有那么一点哮天犬的血统。”

    抚了抚胸口,叶息放心地闭上嘴。虽然动画片里的哮天犬长得不怎么样,可要是真长成哈士奇这种二货,神犬估计得羞愤自杀。

    灵兽哈士奇奶声奶气地吠了两声,似乎对摊主的介绍颇为不满。

    大概这只灵兽属于没多少价值的品种,摊主对它很没有信心,叶息的脸色才一变,他马上道:“这只灵犬便宜得很,只要十颗下品灵石……就算没多少用处,可你看那一身皮也是极好的,就是剥了皮做顶帽子啥的也不止这个价。”

    听到“剥皮”二字,灵犬立马抖成筛子了。它汪汪叫着,抬起两只前爪搭在一起使劲儿向叶息作揖。

    叶息莞尔。确实够便宜,比买只仓鼠贵不了多少,却比仓鼠更通人性。

    “小公子你看,它还是有些灵智的,当个玩物也可喜。”摊主忙指着小犬趁热打铁地推销。

    “好吧,我要了。”叶息爽快地付了钱,将小犬抱在怀里。

    他刚要走,忽然被人从身后挤了个踉跄。来人毫无挤到人的自觉,大喇喇地道:“老板,我的犬皮呢?”

    “公子,不好意思,那只灵犬已经卖了。”老板一边向来人陪不是,一边连连向叶息挤眼。

    叶息还没反应过来,来人已经粗/鲁地揪住老板的脖领,怒道:“不是说我们一会儿来买的吗?你竟敢背着我们卖掉?!”

    “这位公子实在对不住,您没有交定金……我不知道您是真心想要……我现在就给您再找只好的。”老板说的原是人之常情,生意没拿到钱就不算成交,这人来撂下一句就跑没影儿了,自然不可能一直帮他留着。再说他要的那玩意儿是冷门品种,摆了好些天都无人问津,既然有买主,肯定是赶紧出手。

    这样不讲礼的客人,老板根本不想搭理,问题是同他一起来的那位,得罪不起啊!

    那人身后跟着一位锦衣少年,看样子不过十四、五岁,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是个黑里俏的美人。

    可惜美人态度倨傲,面若冰霜,虽然只是筑基修为,但手里的飞剑煞气冲天,腰间挂着一枚很大的玉牌,上面刻着怒龙似的海涛纹,张示着它霸道的出处。

    少年和叶息并肩而立,一瞥之间就看到小僵尸怀里的灵犬。小犬甫一接触他的眼神,便吓得打了个激灵。

    “小吴,你说的是不是这只灵犬?”少年指着叶息问。

    小吴闻言扭头望向叶息。看到小犬时,眼中一亮,点头道:“没错,就是它!少爷你看它的毛多顺,多有光泽。”

    小犬早被这俩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吓得半死,用两只爪子捂住眼睛哆嗦个不停。

    少年像是没看见叶息似的,毫不见外地揪了揪小犬的毛,点头道:“不错,可以做手笼。”

    小犬直接翻白眼晕了过去。

    “这位公子,”叶息扒/开少年的手道:“这只灵犬,在下已经付过灵石了。”他说得虽委婉,但那表情分明是在说“这是我的东西,没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

    少年脸色一冷,高傲地道:“你付了多少灵石?我付你双倍便是。”说着便伸手抓向叶息双臂间的小犬。

    嘿,哪来的熊孩子,忒没有礼貌!

    叶息后退一步,斩钉截铁地拒绝:“恕难从命!”

    “三倍。”少年脸色难看地道。

    叶息想都没想就摇头,转身想走。

    熊孩子的熊爪子扣住他的肩头,喝道:“不准走!”

    卧/槽,什么东西霸道成这样!叶息怒了,使了个巧劲儿从熊爪子下滑脱,面向熊孩子义正言辞地道:“我已经付过灵石,这灵兽便是我的了,给多少灵石都不卖!”

    “小孩儿,我家少爷是横澜派掌门的亲传弟子、清门居士池嵩的小公子,看上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别不识抬举!”另外那从人冲着叶息张牙舞爪、吐沫横飞,很生动地演绎了一把狐假熊威。

    横澜派是九星界唯一一个可以和无相门比肩的大门派,基本上属于今天你老大、明天我第一的竞争关系,跟太平洋警察家共和、民/主那俩家伙一样。

    既然是掌门的亲传弟子,老爹的名号也拿得出手,肯定是很牛掰的。

    可叶息骨子里的血性已被激起,再牛掰的人物也不吓到他。男儿熊熊的侠义豪情被点燃,他厌恶地擦了一把脸,傲气地扬头道:“我管你什么弟子、公子,不卖就不卖,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卖!”

    小僵尸还没变声,说出话仍带着几分奶气,可话语中铿锵之力再配上绷紧的包子脸,颇有几分睥睨天下的气势,轻蔑地扫到骄傲公子池碧身上,那眼神就跟看只蚂蚁似的。

    池碧从小养尊处优,到哪里都被捧着,何曾碰过这种明晃晃硬/梆/梆的钉子,当即大怒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话音未落,人已从地上腾起,出手强抢的同时,十多颗灵石挟裹着劲风扑向叶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