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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偶遇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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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汴梁到真定府,开车也就一天的时间,但是古代走马车,林轩逛游了三天。

    这里与京城有着本质的区别,看起来不是那么繁华,人群中也夹杂着不少辽人。

    虽然两国交战无数,但是商人之间还是有许多的往来,这些朝廷并不太过问,只要不带违禁品就可以了。

    “尉迟,我们先吃点饭!”

    林轩掀开车帘,有气无力道,“这几天可把我给累坏了,兄弟几个也好歇歇脚。”

    尉迟点点头,东家是读书人,身体虚弱也属正常,正好大家也好吃些东西。

    这里的酒楼都不是那么奢华,大多以适用为主,不过二楼也是有雅间的。

    林轩觉得没必要,直接在楼下的大厅里吃,反正这么多人在,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里的客人大多都是过往的商人,塞外特产就是貂皮或者是一些牛羊之类的东西,那丝绸或者其他的东西来换。

    别看这些人赚番子的前,但是还说着人家的坏话,这样能显得自己身份尊贵。

    商人在境内看起来低贱,但是在塞外却觉得高高在上,毕竟是天朝上国的人。

    不管辽国怎么看,反正国人就是这个心理。

    “啪……”

    角落坐着的辽人忽然起身,眼睛转了一圈子,指着在场的人,用生硬的汉话说:“汉人就是不实在,明明赚了我们的钱,却还说我们的不是!”

    这几个辽人敞着怀,露出黑黑的胸毛,腰带上带着胡人的弯刀。

    不过有一个人却身穿长衫,手里居然也拿着一把折扇,而且还是象牙的!

    徐天佑无比气愤,站起来就想驳斥!

    玛德,这是咱们汉人的地方,你们特么算老几啊?

    “天佑,坐下!”

    林轩拿着扇子敲了敲桌子,语气平稳道,“有时候我们也的确操蛋,赚了钱就骂人,跟吃饱了骂厨子有个毛的区别……”

    “大……爷,他们是辽国的……”

    徐天佑想不明白,林轩怎么不想着自己人说话?

    就这么几个番子,有什么可怕的,十息之内,肯定把他们打趴下。

    “辽国就不是爹生妈养的?”

    林轩把扇子一收,面色严厉道,“吃你的饭得了!”

    周围人听了这话,不免差异道,“这位仁兄,在下看您也是个读书人,怎能替这些胡狗说话?”

    “你个汉狗,为什么叫你大爷胡狗?想找打吗?”番子也不大声的反驳。

    这几次的北伐都以战败告终,胡人气焰立刻涨了不少,官市虽然没有开,但来做生意的胡人却是越来越多。

    官府怕惹起纠纷,只要胡人不闹得太过分,一般都不管,汉人受了欺负,也只能怪自己倒霉。

    一来二去,胡人的更加得意了。

    “你打一个试试?”

    林轩忽然站起来了,板着脸道,“擦尼玛的,打汉人,老子就干你全家!”

    胡人身体结实,又挎着刀,应该有两下子。

    “那老子就要试试了!”

    说着胡人唰的一声抽出刀,指向林轩,闪闪的寒光顿时让旁边的人心情一冷。

    尉迟刚要上前,却被蒋三虎拉住。

    他也想看看,林轩这一个多月的训练结果,闹出人命倒也不至于。

    “唰……”

    林轩后腰的两把八斩刀直接抽了出来,直接抵在胡人的脖子上,冷声道,“还试试吗?”

    胡人的刀长,在近战讨不到便宜,反而林轩手里的八斩刀占了大便宜。

    “你……”

    “我什么?”

    林轩拿着刀直接扇了忽然一个耳光,冷哼道,“老实滚回去喝酒,在汉人的土地上,就要守规矩!”

    胡人还要继续战斗,却传来的主人的呵斥。

    “巴赫鲁,够了,还不嫌丢人?”

    长衫男直接起身,笑呵呵道,“鄙人耶启华,未请教?”

    胡人的眼中充满了怨毒,但是主人制止,却又不敢直接面对林轩。

    “林轩,从京城来的!”

    林轩笑了笑,对方客气,自己也不好太得理不饶人,施礼道,“耶兄,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不过蒋三虎却皱了皱眉头,他看得有些远。

    这几年辽人铸刀技术又有长进了,以前他们可是拿不出这种好刀的。

    话说,这长衫男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随身的下人居然带这么好的刀,身份怕是不一般呢!

    耶启华倒是温文尔雅,对于刚才的小冲突丝毫不介意,反而跟林轩谈笑风生。

    大部分的民众都不愿意和辽人接近,主要是他们十分粗鲁,而且因为两地市场爆发冲突,国仇家恨,不是说说就能了事的。

    “这酒好烈啊!”

    耶启华不由得惊讶,疑惑道,“贤弟是来贩酒的?如果是这样……我全包了!”

    “算是吧!”林轩点点头,转身对蒋三虎道,“去,拿二十坛,算是给耶兄的见面礼!”

    蒋三虎点点头,直接出门办理。

    这次林轩来,并没有带太多,主要是给穆英秀手底下的双红棍带的。

    不过大部分的酒水还在路上了,说话这一两天也就能弄过来了。

    “那就多谢了!”

    耶启华举起杯子,哈哈笑道,“小兄弟长得好俊俏,在草原,能迷死一大帮的姑娘。”

    “你长得也不错!”

    林轩也一饮而尽,笑呵呵道,“其实我对草原还是比较有好感的,那歌怎么唱来的?”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林轩无比陶醉道,“策马奔驰,想着就畅快无比!”

    耶启华不想眼前的少年居然能唱出这么好的歌曲,点头道,“好啊,我们草原人最好客了,不管你到谁的帐篷你去,都是朋友,一定杀羊喝酒,管够。”

    “说定了!”林轩举起酒杯,玩味道,“我去的时候,一定要杀羊啊!”

    “那当然了,来上京,直接找我!”耶启华根本就不当回事。

    林轩凑了凑身子,疑惑道,“兄弟,你来这是干嘛的?”

    “哦,为兄带来了五十匹好马,打算卖了!”

    耶启华哈哈一笑,半真半假道,“买点汉人的东西回去,巴赫鲁去牵三批最好的马,尤其是是那匹踏雪白龙追给公子留下!”

    “主人……”

    巴赫鲁显然觉得,这有些过份,尤其是那匹踏雪白龙,别说在大周,就是在草原上都是难得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