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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危机

作者:时间易无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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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就在崔格来到刑部的时候,刑部外,一楼房二楼,此时正做着两个面相极为普通的人,这两个人的衣着也十分普通,如果将这两个人丢进人群中,只怕连人影都找不到。

    而这两人,正死死的盯着崔格。

    “这小子竟然又出现了,咱们到底要不要禀报督主,这小子已经坏了咱们一件事情了,若是他再救下巴洛,那督主在潭州城的布置,只怕会毁于一旦啊!”一男子看着崔格,眼中闪出阴冷的杀意。

    而另一男子,手中拿着茶杯,也盯着崔格,但是却摇了摇头道:“只要咱们两个人不被他发现,他就坏不了大事,想查,证据都没找到一个,怎么查?至于他查到的线索,不就那个破金碗嘛,最多也就是将夏浩给搭进去。但是想要破案,完全没有可能。”

    “你别太轻视这小子,小心使得万年船,要我看,不去咱们直接让柳大人出来招供吧,不然真查出来,咱两都得被督主拔了皮不可!”这男子有些胆怯的说道。

    而另一男子见他竟然说出要将人给交出来,顿时就怒了,猛然一拍桌子,呵斥道:“马超,你tm是不是猪脑子,将人交出去,就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你竟然怕了,难怪我们只能窝在这潭州小地,空长了一身本事!你怕个啥,这小子不就凭着那莫名失踪,逃过我一击,不然早就死在我手上了!”

    这两人,正是前日在那马家村伏击崔格的那两个黑衣人。一个叫马超,一个叫何良。在江湖上,这两人也是赫赫有名的逃犯,两人一向形影不离,但是这两人一直没有被官府抓住过。那个马超乃是胆小者,只有那何良,才算的上一号人物。

    马超见这何良一怒,有些怯懦的道:“我怀疑这小子不是普通人,能够凭空在我们眼皮子地下逃跑,并且还让我看不到的人,我长这么大,也就见过督主一人。”

    那徐良听到这马超的话后,一愣,这马超的话,倒是引起了徐良的注意,这徐良紧锁眉头,想了一想那日的遭遇,随后说道:”此事咱们必须禀报督主,这小子确实邪乎,凭空消失的本领,只有督主一人会,但是这小子竟然知道凭空消失,督主不是一直命令咱们,若是遇到有这样的人,一定要先禀报他再动手嘛,这小子或许就是督主要找的人,若是我们上报,或许咱们还能受到点奖赏也不一定!“

    这徐良想着,双眼绿光直冒,仿佛将崔格作为摇钱树一般。

    “好,就这么办!”那马超连忙同意这徐良的意见。

    随即二人一个闪身,竟然直接离开,速度宛如闪电,看不清动作。

    而此时的崔格,已经进入刑部内,不过崔格才刚进刑部,就被几个士兵围住。

    “刑部重地,未得传告者,不得入内。”一个侍卫手握长刀,挡在崔格胸前冷冷哦说道。

    “我乃潭州捕吏,奉刺史之命,调查案件。”崔格不急不慢的说道。

    “不得进入,除非得到柳御史的手令,否则一概不得入内!”那士兵并未有半丝松口,反正就是不让崔格走进去。

    崔格见状,微微撇了撇嘴,道:“我记住你了!”

    说着,崔格扫视了一眼此人,然后转身离去!

    不过崔格并非出刑部,而是顺着刑部里的一条河流,直接跳了就去。

    对。就是直接跳了进去,不过崔格跳进去的瞬间,没有任何的落水声,也没有水花溅出!

    崔格在水中,直接潜入水底,但是身上衣服一点没湿,所有的水,仿佛看到崔格都会直接避开一般,仿佛有灵性一般。

    不过实际上是崔格动用了异能控水术。

    这控水术每半个时辰可使用一次,每次能够坚持五分钟,

    而崔格跳进的这条河,实际上可以直接抵达关押巴洛的地牢,就算是这门外有人阻拦自己,崔格也可以若无其事的走进去。

    虽然崔格不知道为什么夏浩要派人阻拦自己,但是崔格依旧走能力进来,这就是崔格敢直接进来的缘故。

    谁让崔格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吏呢,如果崔格是七品官员,这刑部,还不一定有人能够拦得住自己。但是一个小小捕吏,在哪都没有人权。

    随即崔格只见来到了刑部内院。

    刑部内院,一处牢房门口,依旧站着几个士兵。

    不过这次崔格却没有任何怯懦,从水中出来后,挺直着腰板,直接走到这几个士兵面前,呵斥道:“让开,办案!”

    崔格说话间,话语强硬,像是命令一般,那几个士兵见状,竟然没有在阻拦崔格,直接放崔格进去了。

    崔格想都不用想,这夏浩绝对只是用第一层士兵挡住自己,而这看守牢房的士兵,根本就不知道夏浩不让自己进来。所以崔格才能这样轻而易举的进来。

    当崔格进入牢房后,只见几个狱卒正坐在桌上,聊着天,也不管崔格,因为崔格身上穿着捕吏的衣服,这牢房,一般都是已经定罪的犯人住的,而没有定罪的犯人,一般关在衙门。

    随即崔格直接进入牢房,但是当崔格进入牢房的一瞬间,崔格看到了十分残忍的一幕!

    s市,某路,某一ktv大包中!

    “来来来,祝我们成功解放,正式步入社会,干了这一杯,咱们就自由了!”一个穿着黑色拉风皮衣,头发修长,长相特帅的青年,正端着一酒杯,敲着桌子大声嚷嚷到!

    没错,这个拉风,帅气的青年,就是本书的主角,牛芒!

    为什么会叫这么一个土不拉几的名字呢,因为他家有一个奇葩的传统,就是生下孩子的第一天,出门碰到什么,就叫什么!

    而这牛芒的父亲,也是实在,出门就看到一个烂掉的芒果!

    原本想给他起名叫做牛芒果的,但是他母亲不喜欢三个字,于是就叫牛芒了!不过这牛芒两个字,貌似和流氓两个字很像!所以一般别人都叫他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