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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孟费

作者:时间易无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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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笠日,清早,天刚亮,城楼钟声未响,崔格已经起床。

    但是今天,崔格穿的衣服却截然不同,今天崔格穿着一身捕吏的衣服,手中拿着自己的唐刀,正急匆匆的驾马,朝着那官衙而去。

    今天是崔格前往官衙上任的第一天,也就是上班。虽然官衙上班,要等钟楼的钟声响起后,才开始,但是崔格是个急性子,既然是第一天,那肯定要表现好一点,不然怎么对的起自己身上这些衣服。

    很快,崔格就来到自己即将工作的地方!潭州衙门!

    这里,是潭州百姓申冤的地方,同时也是最为庄严神圣的地方。

    崔格看着这衙门,就有一种压抑感,门前的大石狮子,门外的大鼓,还有那朱红色的漆,虎头门环,一件件一样样,都显得极为庄严。

    但是此时这衙门紧锁,门外并无他人。

    崔格见状,知道自己来早了,于是直接坐在这衙门的台阶上,看着自己的刀。

    而就在此时,崔格耳朵一动,只听见一阵马蹄声!

    随后只见一人骑马而来。

    崔格不由的看了过去,只见来人竟然是刺史张儒!

    而张儒也看到了正在台阶上坐着的崔格。

    “张刺史。”崔格连道。

    张儒笑道:“崔格,衙门还没开,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是不是等不及了?”

    崔格笑了笑,摇了摇头道:“第一天总不能迟到,早些来,也能熟悉一下衙门。”

    “哈哈,好啊,难得有个有责任心的,哈哈,既然如此,就随我进去吧。”张儒说着,将马迁入那马马圈,然后去敲门。

    随后只见一同样穿着捕吏衣服的男子打开大门。

    “刺史,墨已经准备好了,还有昨日的案件和一些潭州治事。”那捕吏说道。

    “好!崔格,过来一下!”张儒点了点头,随即回头对着自己身后的崔格说道。

    崔格见状,连忙上前。

    “这是崔格,新来的捕吏,以后多关照一下他,崔格,这是孟费捕吏,也是我手下最得力的捕吏。”张儒对着二人说道。

    崔格见状,连忙对着这个孟费行礼道:“孟捕吏。”

    那孟费看了看崔格,点了点头,同样对崔格行礼,不过行礼的姿势,却比崔格轻了一些。

    崔格见状,眉头一皱,看了看这孟费,不再言语,眼中的笑意,也渐渐凝固。

    就但凭孟费这一个行礼,崔格就知道,这孟费一定是将自己当成这里的老人,所以对新来的看不起,有些得意。

    这样的人,崔格自然不喜,所以崔格也就不指望此人能够帮到自己。

    而张儒看了看二人,微微叹了口气,道:“孟费,你带崔格在衙门内到处转转,熟悉一下环境。”

    说着,张儒也不管崔格和孟费,径直去了这衙门正厅。

    而那孟费,扫视了一眼崔格,看了看崔格腰间的一玉佩,眼中竟然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神色。

    嘴里喃喃道:“又是个靠关系进来的。”

    声音很小,但是还是能传道崔格耳中,似乎是特意说给崔格听的。

    崔格听到这话后,也轻轻撇了一眼,头颅更是抬的老高!

    关系?对啊,我就是有关系,咋滴,你有关系吗?没有吧!

    崔格不由得嘚瑟了起来,你瞧不起就瞧不起,崔格根本不在意这个孟费的看法,毕竟两人同是捕吏,就算你瞧不起我,我也不见得瞧得起你。

    “走吧,我带你看看这潭州衙门,虽然我早就看腻了,不过对于你来说,应该还是很新鲜的。”孟费不耐烦的说道。

    随即孟费率先一步,带着崔格朝着右边走廊走去。

    崔格见状,连忙跟了上去,毕竟就算崔格明白此人并不待见自己,但是关系不能捅破,捅破了,自己估计很难混。

    随即崔格跟着这孟费一路转过来,大概了解了一下这衙门。

    还别说,这衙门还真有点大,兵器库,库房,牢房,案房……等等一大堆东西。

    孟费带着崔格来到这最后一个地方,也就是这衙门的厨房。

    衙门的厨房并不在衙门里,而在衙门外。不过是紧紧挨着衙门的。捕吏们用餐都是在这里,毕竟衙门还是衙门,不能沦为吃饭的地方。

    “这里就是厨房,也是用餐的地方,一般只有中午供餐,早晚没有。”孟费说道。

    “知道了。”崔格点了点头。

    这孟费虽然看不起崔格,但是每带崔格来到一个地方,都会简要的给崔格说明一些东西,倒也是尽心了。难怪那张儒会说这孟费是自己手下最得力的手下。

    看来张儒说话并非没有凭据,而崔格也对这孟费刮目相看。虽然这孟费有些自视甚高,瞧不起人,但是做事一丝不苟,做人不见得能做的好,但是孟费做事却没得说。

    “既然地方熟悉了,那就去找张儒刺史吧,我要去休息一会了,还有半个时辰那些人才会过来,补个回笼觉!”说着,这孟费伸了个懒腰,打着哈切就朝着衙门内走去,留下崔格一人。

    崔格见状,忍不住苦笑了一下,看着孟费的背影,不由的点了点头,喃喃道:“有意思!”

    “来来来,祝我们成功解放,正式步入社会,干了这一杯,咱们就自由了!”一个穿着黑色拉风皮衣,头发修长,长相特帅的青年,正端着一酒杯,敲着桌子大声嚷嚷到!

    没错,这个拉风,帅气的青年,就是本书的主角,牛芒!

    为什么会叫这么一个土不拉几的名字呢,因为他家有一个奇葩的传统,就是生下孩子的第一天,出门碰到什么,就叫什么!

    而这牛芒的父亲,也是实在,出门就看到一个烂掉的芒果!

    原本想给他起名叫做牛芒果的,但是他母亲不喜欢三个字,于是就叫牛芒了!不过这牛芒两个字,貌似和流氓两个字很像!所以一般别人都叫他流氓!

    牛芒将杯中啤酒一饮而尽后,从桌上拿起一根烟,点上,但是眼睛却盯着一个昏暗角落里的一女孩!

    那个女孩穿着一套灰色的运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