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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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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脚踢在他的手上,他手中的小刀,就飞到了一边。

    “现在,咱们来好好谈谈吧。”我关上了门,反锁住,然后找东西抵住了门,拍拍手说。

    李小刀抬头恶狠狠的看着我,忽然愣住了,我心中诧异,说:“本来以为跟丢了,没想到,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不错,当时我正是走出没多久后,就发现了他,不过,我装作没有被发现的样子,故意转进厕所里来,就是等他出手的。

    我知道,他一定会在人少的时候动手。

    果然,他动手了。

    “看来,你还不知道我是谁。”他跪在地上,因为我那一脚,实在是太狠,他现在根本起不来,我打量着他说,“你偷了我的衣服,还不知道我是谁吗?”

    他保持沉默,不说话。

    我说:“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证据了?英姐当时见过你,她就是最好的证人。”

    李小刀忽然冷笑;“那个贱人果然还是那样,每次都是她在害我!”

    我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然后淡淡的说:“嘴巴放干净点。”

    他呸了一口说:“我说的是事实,我说那个贱人怎么了?你怎么紧张心疼她,是不是和她有一腿?我就知道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直都没变,当初她离开我,就是因为移情别恋,还有,嫌弃我没钱,劳资挣的钱都不够她花的,像个吸血鬼一样,把我吸干!”

    我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脑袋,踩在了墙壁上:“我让你的嘴巴,放干净点,你没长耳朵吗?”

    我冷漠的说:“你自己什么德行不清楚?偷鸡摸狗,还指望会有女人跟着你?”

    “咳咳。”我松开脚后,他开始咳嗽起来。

    然后忽然大笑了起来,嘴里全都是血,他大笑着说:“怎么,你心疼了?告诉你,那个女人,我不知道玩了多少遍,早特么是个烂鞋了!她的肚子还被我搞大了,我知道她男人比我混的好,但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帮我白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

    我眼神一冷:“找死!”

    我一脚踩在他的手掌上,狠狠的碾压,他顿时惨叫了起来。

    “看来你是那种不拍死的人啊。”我一边碾压着,一边缓缓的说。

    他在狂叫:“来啊,我不怕你,有种你就弄死我啊!”

    我看着他,忽然笑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张钱币,然后朝着他的小刀走了过去。他脸色一变,猛然就跳了起来,朝我冲了过来。

    其实我早就在防备他,经过前几件事后,我的警惕性又提高了不少,无论什么时候,即使是情况对我非常有利的情况下,我都不能掉以轻心。

    在他朝着我扑来的瞬间,我就知道了。

    我反身就是一腿,大腿高高抬起,一脚踹在他的下巴上,他的身子,顿时朝后翻了过去,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狠狠的摔在地上。

    这一次,不止是惨叫那么简单了。

    我冷哼一声,用纸币隔着,抓起来了地上的小刀,免得留下指纹。

    我蹲在他的面前,他还在痛呼,我晃着小刀说:“我不会弄死你,但是,我可以让你以后,都办法再拿起来刀。”

    李小刀脸色大变,挣扎着,口齿不清说:“浓,香赶色么?”

    小刀放在他的手腕上:“这里,是你的经脉所在,如果使用力度足够,不多不少的话,可以避免你伤到动脉而死,但是,同时又可以保证你会造成永久性的伤害,放在古代来说,就是,挑断你的手筋。”

    李小刀神色大恐。

    我说:“你不是手贱,喜欢偷东西吗?我这可是在帮你戒掉手贱的毛病,你也就不用谢我了。”

    说完,我狠狠的扎了下去。

    李小刀顿时惨叫了起来,鲜血直流。

    我拔出来了小刀,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刚刚没找到位置,不过你放心,这一次不会了。”

    他的手掌中央,有一个伤口,正在流着鲜血。

    “不要!”他疼的脸色涨红,大叫一声,“我说,我什么都说!”

    “衣服在我家里,还没动。”他急促的说,“我不知道那是你的衣服,如果知道,我一定不会动的。”

    “你认识我?”听他的语气,我奇怪的说。

    他艰难的点头:“最近新闻,报道的都是你。”

    这就难怪了。

    我冲他一笑:“那就更好办了,对了,我们今天见过吗?”

    “没有!”

    “那我就更不可能对你作什么了?”

    “对!”

    我满意的说:“那就好,不过,你的伤势是怎么回事?”

    “我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的,然后又不小心滑倒了。”

    我惋惜的说:“那就太可惜了,怎么这么不小心,看看都伤成什么样了。”

    几句话下来,李小刀乖乖的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而实际上,就算是他出去告诉别人说我伤害了他,也不可能有人相信的。

    这里一个目击证人都没有,而且,还是他出手对付我在先。

    他这种人,最怕的,就是事情闹大。

    “你家在哪儿?”我说。

    “二七大街180号。”

    我惊讶的说:“看不出来,你住的地方倒是不差,这么多年,没少偷东西吧?”

    他老实的交待,他喜欢了偷东西,一天不偷就心里不舒服,养成了职业病,而他,什么都偷,什么地方都去,只要是看上眼的,都会偷回去。

    之所以去医院,因为医院的人,都喜欢带钱或者是带卡过去,去vip那边,也是因为他知道,那边的,都是有钱人。

    他也是看到了我们没有关房门,才跑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我的衣服,以他多年的经验,觉得价格不菲,而且,他对医院非常了解,没人能够看到他的样子,谁知道,竟然会遇到了孟华英,结果孟华英还偏偏认识我,就暴露了。

    要不是太多的巧合的话,说不定,英姐真的会为他隐瞒下去,因为,对于她来说,以前的事情,她不想再提起,有可能的话,她绝对不会想到再和李小刀相遇。

    果然是手贱啊,一天不偷东西就手痒。

    我摇摇头,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