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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地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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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市中心的斯塔克大厦顶楼十层都是托尼用于搞研发的工作室,与其说是工作室,也许把它形容成科研技术基地更贴切,因为这里不但宽敞,设备也极其精良,不会逊色于真正的国家科研基地。

    就算马里布的海滩被摧毁过半,此处也同样可以用于各项研究,贾维斯的系统渗透到整栋大厦的每一个角落。工作室的所有设备都已经变成全机械化运作,包括抽水马桶都能感应到你今天的尿液是否健康。而大楼绝不会因过渡消耗能源能受到环保组织的干涉,恰恰相反,它是全世界第一座环保节能大厦,能量供给就是方舟反应炉。

    “布鲁斯,你说你要走,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我又不是你的员工,总有自己的事做吧?”

    这是林兰离开托尼老哥的第二天,他打算在这个地方继续开发反浩克装甲,但由于重要的数据在浩克肆虐期间遭到遗失和损毁,他们不得不重新开始。而班纳博士竟然在关键时候提出散伙,托尼自然难以接受。

    “当然,你有你的自由,我无权限制。”托尼极力挽留,“但是,你看,我们还有很多烂摊子没解决,你不能说走就走,我需要你。”

    “是的,我知道,这是我的错误。”

    托尼按着他的肩膀:“那就弥补它。”

    “托尼,我也很想弥补自己的过错,但我得去一趟印度,你知道我在那里为一家福利医院工作,有更多的人需要我。”如果不是娜塔莎当初找他对付洛基的权杖,也许自己还窝在那个混乱的小地方做着简单却又复杂的医疗工作。但班纳喜欢那儿,贫穷的地方消息闭塞,平民知识水平落后,没人知道什么是浩克。

    “你还在为洛兰的事愧疚?”托尼在他的肩上拍了两下,“放轻松伙计,洛兰给我说好几次了,她认为浩克很酷。”

    “不,托尼,不仅仅是她,我也同样对你感到抱歉。”班纳揉了揉额头,“我搞砸了你的工作室,还有你给洛兰的豪车。”

    “是我们的工作室。”托尼纠正,“我已经订了辆全新的,不用在意。”

    “好吧,我们的……”他顿了一顿,拿过桌上的一份报纸,“但我还是上了头条。”

    题目是“浩克归来,人民恐慌”的字样。

    虽然贾维斯和托尼在极力补救浩克造成的损坏,但正好在这附近山上露营的游客看到了绿巨人疯狂摧毁森林的一幕,还用dv录下了一段视频被放到了网络上。虽然视频里的浩克很小,而且画面模糊,但人们还是能第一眼就认出他是谁。

    “那有什么,我几乎天天都上报纸。”托尼将那份早报扔进了垃圾桶,“而且又不是负/面消息,只是说看到了浩克在……”他迟疑的一顿,明显的停下在关键词上,“不注意环保。”

    “是在破坏森林。”班纳修正说辞。

    “那是我的私人海域,我想搞成什么样就搞成什么样,真不知道媒体报道这些有什么意义?”托尼不屑地说,“没有你,我们的反浩克装甲根本无法成形,你得留下。”

    “托尼,短时间内我们都没办法成功,就算我留下,前期工作也只能由你这边开始。”

    “要有信心伙计,我们能行!”

    “但我真的得回去一趟,我已经一年没去看看了。我不放心那里,你知道,我这十多年都在‘比阿格拉’隐居,我走的时候那里正在流行传染病。”班纳的确想要逃避一段时间,但他的理由也是真的,“就算我现在不走,以后也同样会离开。我知道反浩克装甲很重要,但我们都太急躁了托尼,我们陷入了瓶颈,我们……”他叹了一声气,“我们这次不行托尼。”

    “去他的瓶颈!”托尼烦躁了撸了撸头发,感到无能为力的疲惫,“是的,我承认,我太心急了,但我们是科学家,失败是家常便饭。”

    “我觉得你应该多陪陪佩普,虽然你搬到大厦来,却没怎么跟她约过会。”班纳拍了拍他的胳膊,“我们应该休息一段时间,不能总陷在一个地方出不去。”

    托尼没有太多心情约会或是做别的,他永远都忘不了浩克就要撕碎林兰的画面,而他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他总是在做噩梦,不管是飞进虫洞还是妹妹的死亡。是的,他很疲惫,但托尼不想停下,他有什么资格停下来,外太空有那么多先进到令人恐惧的高科技,而他自以为傲的盔甲与之对比简直就像玩具一样。

    “布鲁斯,你起码得等洛兰回来了再走,你知道她非常爱戴你。”眼见班纳去意已定,托尼不得不道,“她简直把你当成她的,她的父亲,是父亲吗?”

    “我可不敢奢望有她这样的女儿。”班纳忙道,“是师父,一种中国古代对教授的称呼。”

    “是的,不管是什么,你想不辞而别吗,你舍得那女孩儿?洛兰这么可爱,要是我肯定就不走了,而你却连再见也不跟她说就想拍拍屁股走人?”他的大眼睛里含着最后一点期待,“好歹给她打个电话吧?”

    “我正要给你说这事呢。”班纳调出贾维斯最后一次锁定林兰位置的经纬度地图,“他们在二十四小时前失去了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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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特工们今天早上突然觉得被毒蜂蜇得满身包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昨晚他们还在同情弗兰克姆,为他默哀,但今天就开始羡慕起来。

    林兰对待病人真是无微不至且温柔可人,在这种荒郊野外,气候恶劣的环境里能得到美女的关怀体贴比什么都强。起码这群男人是这么想的,只可惜女孩儿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还是全美利坚最棒的男士,其他人就是想抢过来也好像没机会。

    弗兰克姆今天仍然有点低烧,但精神头还不错,他本来想和罗伯特一起研究如何利用电子设备绕开磁场干扰,却被林兰禁止活动,她要求他再休息一天。反正今天时间很多,定位系统如果不能恢复,他们就没法启程,病号不趁着空暇休息还抢着干活,毫无意义。

    多么温柔的霸道,其他人暗思。

    就连罗伯特都想踢他屁股一脚了,瞧瞧弗兰克姆喝着果汁躺在帐篷里享受人生的样子是多么恶心。他还在吃蜂蜜拌的蔬菜沙拉,哪来的蔬菜沙拉,为什么早饭的时候他们就没有?而旁边就是他们的美女队医在小心的伺候着欠揍的弗兰克姆。老天,居然还捧着他的手掌揉搓,噢,摸他肚子了!

    “罗伯特,罗伯特?”罗德上校重重地在罗伯特肩上拍了一巴掌,“不要在开会的时候走神,你在看哪儿,你是这里唯一结过婚的家伙,能不能不要东张西望。”

    罗伯特其实没有东张西望,就只是盯着一处瞧而已:“不公平。”他提出抗议,“为什么弗兰克姆可以吃蔬菜沙拉?”不但他可以吃蔬菜沙拉,其他人想分一杯羹都被林兰严厉制止了,“现在的年轻女孩儿难道喜欢那种消瘦形的,可她是队长的女友,怎么着也得迷恋胸大肌吧?”

    会议室是罗德的帐篷,里面是随行的技术智囊团,充当武力的特工在外面轮流站岗。

    “那才不是什么蔬菜沙拉伙计。”唐恩(129章出现的非裔)的嘴里嚼着口香糖,“那是一种青虫和树叶混合起来的东西,我保证你不会想吃。”

    “你怎么知道?”

    “那虫子还是我帮洛兰捉的,身上有茸毛,嘴里还会分泌白色粘液。洛兰说那个有毒,但她给我手上涂了点东西,我一点儿也没事。”唐恩来自非洲一个资源贫瘠的国家,他聪明好学,拥有坚韧的意志,在军队里是很有经验的战斗机飞行员,方向感极强。“看起来像是很原始的配方,好像还能防止腹泻之类的。”

    “听起来真恶心。”罗伯特看了一眼可怜的弗兰克姆,似乎又没这么羡慕了,“但他好像吃得很开心?”

    “你知道,中国人向来可以把任何你想不到的东西变得可口的食物,甚至都辨认不出原来的样子。”唐恩似乎在这方面有点经验,“吃过鸭肠子吗?”

    “什么,那个能吃?”

    “是的,我就吃过,看起来就像细绳子,但口感很不错。”他说,“当然,很多食物你不能事先知道那是什么,不然我保证你不敢动叉。”

    “这么说,我们这两顿的食物里很有可能就放了虫子?”

    唐恩耸了耸肩,对于一个从小生活环境并不怎么样的他来说,吃什么显然不重要。能够在野外求得生存,哪怕是一条没有经过处理的肉虫他也能吃得下去,所以,唐恩觉得有林兰这位队医和厨师已经很不错了,谁在乎她用什么做的菜。

    毕竟总吃压缩食物和营养剂虽能保持体力,嘴上却很难受。

    “讨论出什么结果了吗,上校。”史蒂夫从外面进入开会用的帐篷里,他在之前去丛林周围巡视了一圈,没有任何发现。史蒂夫还去了一趟遇到实验体的地方,那里似乎还没有人来过,只有他能看出来的被打扫过的痕迹原封不动。

    “队长,你来看看这个。”罗德指着地图的一处,“这个地方本来是一个原始部落,在东面。”接着,他又拿出另一份地图与之比对后说,“这是卫星扫描过后的,你看看那个地方。”

    “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树林?”史蒂夫拿起两份地图仔细端详起来。

    “是的,很不合理对吧?而且那里的磁场最强烈,干扰信号就是从那个地方发射出来的,罗伯特检测到了一点,算是好消息。”

    唐恩补充道:“但是,要去那个部落得依靠定位系统,那儿离这里起码有五百多公里,沿途要么是峭壁,要么是毒气森林,还有别的什么。你知道,这里是原始雨林,我们没办法带着所有设备翻山越岭的同时还要寻找出路。”

    “罗伯特,你这边有什么进展。”史蒂夫问道。

    他摇了摇头:“抱歉,队长,磁场太强烈,信号断断续根本没办法连接网络。”罗伯特本来还想试着联系神盾局的后勤人员处理这样的棘手问题,却也是失败告终。

    “那得放弃一些设备了。”史蒂夫说,“我们不能一直在原地等待,那部落肯定就是目标。”

    罗德表示赞同:“吃过午饭后十二点准时出发。”但他又犹豫了一下,“队长,你和洛兰昨晚应该没有睡觉,她需要休息吗?”

    此话一出,倒是引起会议室里的几个人的一声狼嚎。

    “他们什么都没做,为我们守了一整夜的岗,不是你们心里想的那种事!”罗德越是强调,他们叫得越大声,“!”

    作为当事人,史蒂夫对此已是处变不惊:“准时出发,她没问题。”

    弗兰克姆在吃完早饭后又睡下了,林兰在他的食物里加了安眠的药剂,她还是很佩服这群人的,只一晚上的功夫,所有人好像都能适应自己的能力。不少人对此还抱有极大兴趣,而不是把她当做怪物来看。也许这个世界存在太多超能人,反而让他们更容易接受各种畸怪现象吧。

    当史蒂夫通知林兰,队伍将在正午出发时,林兰便打算利用剩下的几小时再去丛林里找些有用的东西带走。林兰的方向感奇差无比,所以,虽然没有gps,但唐恩就是人体定位仪,他天生就有超乎常人的方向感,唐恩还是世界上最难迷宫挑战者的纪录保持人,所以,他受命陪林兰进入森林再适合不过。

    带着众人欣羡的目光,唐恩荣幸的跟着林兰到密林“幽会”去了。

    “我敢发誓。”罗德道,“等这次任务结束,洛兰会拥有自己的粉丝团。”

    “那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史蒂夫道,“自从变成洛兰.斯塔克后,她还以为会有人找她签名呢,结果并没有。”

    “你究竟在哪儿找的这么棒的姑娘,中国?”

    “不。”史蒂夫带着自豪的口吻,“更衣室。”

    而在另一边,林兰和唐恩行走在杂草丛生的密林中寻找她认为有用的植被,铺满树叶的土地上总会时不时的出现蜈蚣和鲜红色的蚂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热带雨林,所有动植物好像都具有强烈的攻击性。

    蜈蚣如成人食指粗细,深褐色的周身泛着光泽,黄色的细腿爬起来的样子极是丑陋。好在这种动物目标明显,只要不一直站在原地,它们一般不会爬到你的身上。而一旦被这里的蜈蚣爬过,皮肤就会立刻发红痛痒。但红蚁细小,并且聚集在地面,哪怕就是在走动过程中也会爬上裤管,钻进靴子里。

    被它咬一口,虽不足致命,但会出奇的刺痛,像烧红的绣花针刺进皮肤里的感觉。而通常这些红蚁不会只有一只,所以,即便不具危害,却也令人苦不堪言。

    “见鬼的东西。”唐恩已经被红蚁咬了好几口,他都能感受到小腿有东西正在往上爬行的麻痒。

    “怎么了?”林兰捡起地上一只黑色的蜈蚣看了两眼,便把它又放下了,太小清新。

    “我很好。”唐恩还是希望能在林兰面前逞一回英雄,他总不能说自己的大腿根有蚂蚁在咬他吧,又不能在这里脱裤子。

    “你看起来不像没事。”林兰朝他走了两步,“噢,你被红蚁咬了,怎么不早说。”

    唐恩不好意思的原地跳起蹦了两下,但因惊动了裤管里的几只红蚁,他发出嘶嘶的因痛楚的呼吸声。

    “把裤子脱了,我猜它们已经快要爬到你的……”林兰扁了扁嘴,“那个地方如果被咬会很,爽,你懂的。”

    唐恩当然知道林兰说的是什么,正如她隐晦的指出,如果被这样的红蚁咬到生殖器官,那肯定会非常难过。他不得不脱掉靴子和长裤,裸/露的腿部已是不少鼓起的暗红色小红肿,唐恩甩了甩裤子里残留的虫子,又害怕光着双腿会引来更多,不禁有点后悔了。

    “别担心,我会处理。”

    穿着黑色底裤的小伙子有点不自在的左右顾盼,当然,林兰也不见得面对不熟悉男人的黑色大腿就得心应手,但两人很有默契的不点破这样的尴尬局面。

    “其实我小时候得过登革热。”唐恩道,“是一名中国来的医生治好了我。”他一面说,一面机警的环顾四周,又时不时地看一眼地上的落叶,里面隐藏着大量的有毒蚂蚁和蜈蚣。

    林兰对他的陈述没有感到意外,唐恩来自非洲贫穷的地方,无论是卫生条件或者饮食环境都极其糟糕。那里正是罕见疾病的多发地,不止当年,就是现在也有很多中国医生甘愿在那种地方为向没有经济能力的平民看病,还带去了不少医疗仪器。

    “我很感谢她。”唐恩皱了皱黑色的眉头,“洛兰,你的手实在太凉了,好吧,说实话,很舒服。”他不再感到刺痛,地上的红蚁也没有争相恐后的要爬上他的光腿,“其实我们很羡慕弗兰克姆,他现在肯定被大家‘揍’得爬不起床了。”

    “好了,你暂时不会被任何虫子咬。”林兰拍了拍手,将药粉撒在这名战士身上做着最后补充,“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羡慕弗兰克姆,这简单,你也去招惹毒蜂就能跟他一模一样啦。”

    “饶了我吧。”他开始麻利地提裤子,“不过,他们倒是很想得点什么病,说是这样就能享受你的特殊服务。但你千万别告诉队长,这不是我说的,是他们说的,艾伯他们。”

    “不是所有服务都能爽快,他们可以试试。”这群混球,林兰想,加起来多少岁了还没个正经,她抬头看了看树杈上的一窝鸟蛋开始琢磨新菜,然后又继续道,“那位救了你命的医生是位女士,后来怎么样了,你爱上她没有?”

    “我那时才十岁。”唐恩笑了,“但我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后来你报答她什么了没?”

    “没有。”他闻罢,呼吸明显一窒,“没多久她也得了登革热,由于发现不及时,死在了工作台上。”

    “我很遗憾。”林兰转过头看着他说,“其实,当年有很多医生都在那里失去了生命。”

    “是的,所以,我一直觉得医生很伟大。”唐恩想了想说,“也包括你,虽然你的治疗手法有点,奇怪……我本来想读医学,但学费太昂贵,后来参了军。”再后来,唐恩自然是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精英分子中的一员,“但我每年都会去中国旅行一趟,我喜欢那儿,等以后退役,我想我会选择在中国定居。”

    “这么说,你也会找个中国姑娘做女友咯?”

    没想到唐恩竟然摇头,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又很想讲出来:“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

    见他神秘的压着声音,林兰也小声回道:“恩?”

    “事实上,我喜欢男人。”他抿了抿唇,“你明白吧?”

    有那么一时间,林兰还真不是很明白,她先是摇头,直到唐恩又想说什么的时候,林兰才恍然大悟:“哦,你是同性恋!抱歉……”

    “别道歉,我就是同性恋。”他无所谓的耸耸肩,“你能替我保守秘密对吧?”

    “好,完全没问题,我最擅长……”林兰心头一紧,面色徒变,“那个,抱歉,你叫什么来着?”

    “洛兰……”唐恩很明显被打击得不轻,“你居然还叫不出我的名字,唐恩,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战友了,你还差点把我从训练室二楼给撞下去。”他是指林兰第一次特训时展露身手的那次。

    “现在不是说这个时候,好吧,唐恩。”林兰抬头一指,“等会儿抓住那根树干,上去的时候不要出声。”

    “什么意思?”

    林兰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而是提起男人的肩膀内力一推,便将他整个人送到了八米多高的茂密树丛上。紧接着,她自己也蹬着树干跃了上去,并调整到唐恩的位置,两人隐藏在了树叶里。

    “我的天,我的天……”唐恩满头冷汗,“洛兰,下次能不能说一声,就一声,我不是超能战士!”

    “嘘!”林兰抓紧他的肩头,“有情况。”